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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意事項: |
1. |
會員經確認累積消費金額,即可兌換所選擇的贈品 ( 會員基本資料如無地址及電話者,需補全資料後始可兌換 ) 。 |
2. |
每位貴賓會員之累積紅利點數不得轉讓他人,亦不得兌換成現金。 |
3. |
所兌換的贈品如非品質瑕疵或第8條所述,已領取之贈品恕不接受退換。 |
4. |
每項贈品均限量兌換,指定兌換之贈品數量經兌換完畢,公司將有權變更該項贈品內容。 |
5. |
法妮保留所有變更消費紅利積點數比例,及各項限量回饋商品的權利,但在變動之前,將會在網站上做正式公告。 |
6. |
辦理退貨時,該筆消費所產生的消費金額,將予以扣除,如該筆訂單同時有兌換贈品,則需退還所領取之贈品。所扣抵之紅利點數也將於辦妥退貨手續後三日內撥回帳戶。 |
7. |
對點數如有疑問,請檢附VIP帳號密碼、發票及身份證件至各店櫃台,或在網站上查詢。 |
8. |
紅利點數若與法妮電腦資料不符,將以法妮查詢顧客購買紀錄後之點數為準。 |
9. |
若有以上未盡事宜,一切以法妮公告為準。 |
| 10. |
本公司保留隨時修改變更會員相關條例的權利。 |